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怀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5月15日
怀远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5〕18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支持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开展协同推广服务,总结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新模式2套以上。整合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等资源,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发布榜单,解决产业需求,体现“5+1”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揭榜挂帅”中的支撑作用。采取“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示范基地+规模大户”等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统筹农技推广人员、科研人员、特聘农技员等力量,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开展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聚焦单产提升、生物育种、减肥减药、智慧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同时加强省级主推技术推广应用,遴选发布适宜本县的主推技术不少于4项。根据本县产业发展情况,围绕主要粮油作物(不少于3个种类)单产提升等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制定农技推广计划,每个综合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作用。
(三)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指导基地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品种、技术和措施,签订协议,规范管理,竖立统一格式标牌。全县建设相对稳定的县级示范基地2—5个,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田间学校纳入基地建设范围,按照发布遴选通知、自主申报、乡镇初审、专家评审、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确定、结果公示等程序进行遴选建设,明确权利与义务。继续落实省级示范基地专项任务建设。每个省级、县级示范基地,每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分别不少于5、4次,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分别不少于3、2次,直接联系农户分别不少于15、10个。为落实2025年度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中科技支撑相关任务,以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工作为重点,全县至少重点打造1个以单产提升为主的试验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做好“四新”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工作。
(四)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统计各推广机构信息。各农技推广机构要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比例不低于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至少定向包联服务1个行政村,联系服务生产大户或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示范主体不少于5个,每年为每个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发布服务日志。农技人员要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支持农技人员联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
(五)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全县对1/3以上的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多地联合培训等方式,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从县乡农技推广机构选派一批基层农技推广骨干参加省(部)、市、县级举办的与基层农技推广项目相关的培训班。持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鼓励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支持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教育,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以及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本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围绕本县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合理确定特聘农技员招募专业、数量及标准,原则上招募人数不超过5人,服务协议不超过1年,优化特聘农技员聘任管理。
(七)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将抗虫耐除草剂品种与密植、水肥一体化等高产栽培技术结合,加强技术观摩培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高农户认可度。统筹资金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充分发挥其减损增产、提质增效的技术优势,对开展生物育种产业化种植的主体给予一定补助。
(八)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鼓励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建立官方账号,在线开展推广宣传。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提供培训、问答、指导等服务。实时更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技术难题解答、现场指导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指导。
二、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怀远县基层农技推广项目资金185万元,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主要支出方式为现金补助、物化补助、支出凭证报销等。单项资金若有余缺可调剂使用(调剂幅度不超过项目总资金5%),为确保工作顺利高效开展,资金用途及标准如下:
(一)基层农技推广服务,65万元。
1. 将绩效奖励与包村联户工作补助统筹使用,列支51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开展技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补助,为体现激励机制,按照考核等次发放,以合格等次3000元为标准,各等次差距为500元,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列支5万元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次数计算),以及保障开展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培训和协同推广体系建设等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列支9万元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中产生办公、宣传、考评和审计等费用,主要包括印制指导员手册、制作安装示范基地标志牌、印刷资料、开展包村联户满意度电话调查、采购项目办公用品及器材等。
(二)农业科技试验示范,65万元。主要用于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示范基地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后予以补助,县级示范基地补助不超过4万元,省级示范基地补助不超过5万元。科技示范户物化补助按照全年不超过500元/户标准以转账形式补助到“一卡通”账户。鼓励合理利用资金支持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生物育种产业化和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三)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5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实施特聘计划等发生的费用。培训费包括农技人员参加与基层农技推广项目有关各类培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费用按照省级有关文件报销90%学费。特聘农技员费用包括特聘农技员工资、招聘、考核等相关支出,服务协议期1年给予每人工作补助1万元。
三、保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具体实施,明确任务和资金使用。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与监管。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4〕76号),推动项目资金加快执行,强化过程和绩效管理。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严格资金审计,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支持,重点支持国家、省级基地以及生物育种产业化示范基地等专项任务建设,重点支持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