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问答解读】《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4 14:47 来源: 怀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问:这个项目对群众生活能够产生什么深远影响?

答:怀远县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是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该项目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提升渔业生产的绿色化、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问:这个项目的支持的对象是哪些

答:该项目支持的对象有1、池塘和工厂化养殖主体。2、水产良种场、苗种场。3、水产品冷链仓储及精深加工企业

问:申请奖补的主体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

答:1、池塘养殖主体:实施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条件较为成熟的水产经营主体、村集体组织等,有5年以上确权期限《水域滩涂养殖证》的优先选取。

2、工厂化养殖主体:具备签订 10 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算)以上土地租赁合同或具有《不动产登记证》,且完成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和上图入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类企业(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3、水产良种场、苗种场: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等国家级水产种业阵型企业、蚌埠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或具有一定规模的优势水产苗种企业,签订10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算)以上土地租赁合同并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能力的水产养殖主体。

4、水产品冷链仓储及精深加工企业:签订 10年(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算)以上土地租赁合同,且完成相应用地手续(冷链仓储建设要取得设施农业用地手续,精深加工建设要取得建设用地手续),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品生产和经营主体。且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前要取得施工许可。

问:奖补的标准是什么

答:1、池塘养殖主体: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对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的奖补标准不超过3000元。

2、工厂化养殖主体:对基础性设施投入给予不超过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

3、水产良种场、苗种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的资金补助。

4、水产品冷链仓储及精深加工企业: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的资金补助。

问:申请项目的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实施主体首先完成项目的设计,之后向所在乡镇(街道)或龙亢农场申报。

第二步:由乡镇(街道)或龙亢农场对项目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文本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水产中心)。

第三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挂网公示。

第四步:由县农业农村局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农村(渔业)部门予以批复后实施。

问:可以与其它财政奖补政策一同享受吗

答:该项目补助政策与其它财政奖补政策不重复支持。

 

 

解读机构: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王磊

联系电话:0552-821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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